本报讯悉尼奥运会组委会与国际奥委会签订了一份秘密协议,答应在2000年奥运会时为国际奥委会的委员们提供优待。
悉尼第七频道在16日的报道中说,由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和悉尼市长弗兰克·萨托尔、以及澳大利亚奥委会主席约翰·科特斯共同签署的这份协议规定国际奥委会将得到2000年奥运会电视转播收入的40%、市场收入的5%和发行纪念币收入的3%。协议还保留了国际奥委会的出售邮票、画册奖品和奥运会吉祥物的权力。
这种协议过去是不公开的。该协议还规定组委会必须提供给115名国际奥委会委员每人一辆专车、一名司机和保安,并向参赛的各代表团的运动员、教练和官员以及其他“奥林匹克运动大家庭”的成员提供门票。